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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地方合作项目申请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2-28 浏览次数: 15794 发布部门: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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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做好2017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及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留金法[2016]5178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地方合作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教外函[2017]51号)的要求,为做好2017年我校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地方合作项目的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

  二、项目介绍

  1. 选派范围:我校从事教学科研的在编在岗优秀教师。

  2. 选派规模:全省按往年规模,分为高级研究学者和访问学者(含博士后)两类,每类名额视留基委批复同意名额和申报情况确定。

  3. 选派专业:在国家留学基金委优先资助学科专业范围基础上,结合广东省“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需求,重点优先选派海洋科学、电子信息、装备制造、轻工食品、纺织服装、工业设计、金融服务、生物制药、农业生态、文化产业等应用技术领域和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以及其他国民经济重点领域相关专业。

  4. 选拔条件和要求。选拔对象应符合2017年西部项目/地方合作项目选派方法、有关项目指南的要求(请查阅国家留学网西部项目/地方合作项目专栏“选派办法”、“派出渠道”)。

  5. 选拔办法。采取差额推荐办法。选拔办法采取推选单位、地方、国家级选拔体系,即由推选单位负责推荐并组织符合条件的人选进行申报,由省教育厅负责受理申请、组织初审,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终审、确定录取名单。

  6. 资助经费。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省教育厅共同资助留学人员的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及在外留学期间的奖学金。资助标准按照现行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资助标准执行。

  三、项目申请流程

  1. 请有意向申报此项目的教师自行登录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详细了解项目的选派计划、申请条件、选拔办法等具体信息,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按要求及时准备申请材料(申请材料的说明和网上报名指南详见附件1和附件2)。

  2. 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请于2017年4月1日至4月7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

  3. 网上报名结束后,请按要求将该项目的电子版、纸质版申请材料于2017年4月10日17:00前将提交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地点:图书馆行政区205室; 联系人:梁老师; 联系电话:7626270。

  四、注意事项

  请符合条件的教师提前准备,确保在网上报名前获得符合要求的正式邀请函或录取通知书。正式邀请信的时间应不早于公布结果时间且不晚于留学资格有效期到期时间,即邀请时间应在2017年9月至2018年9月间。

  附件:

  1. 附件1关于地方合作项目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pdf

  2. 附件2 2017年地方合作项目网上报名指南.pdf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7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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