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信息公开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申请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1-26 浏览次数: 15917 发布部门: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撰稿: 摄影: 初审: 复审: 终审: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工作的函(留金发[2016]3212号)、《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实施工作的函(留金发[2016]3217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粤教外函[2017]7号)的要求,为做好2017年学校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相关信息

  请学校师生自行登录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查看《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了解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项目、选派计划、资助内容等具体信息。

  二、申请方式

  请有意向申请的师生登录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查看《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各项目选派办法和《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请各位师生仔细查阅以上内容,根据项目类别及各项目申请要求,结合自身情况,选择合适项目进行申请,并按照相关要求准备申请材料。

  三、网上报名时间

  各项目申请时间请查询相应选派办法。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3月20日-4月5日;地方合作项目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4月1日-4月15日。 请申请人在此期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

  四、报送材料时间

  请根据各项目具体要求准备相应申请材料。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的电子版、纸质版申请材料须在2017年3月10日17:00前提交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五、注意事项

  1.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提前准备,确保在网上报名前获得符合要求的正式邀请函或录取通知书。2017年留学资格有效期有所调整,请申请人与外方联系邀请信时明确以下派出时间。2017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录取人员留学资格保留至2017年12月31日,录取结果将于2017年3月公布;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录取人员留学资格保留至2018年3月31日,录取结果将于2017年5月公布;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录取人员留学资格保留至2017年5月31日,录取结果将于2017年5月公布;地方合作项目录取人员留学资格保留至2018年9月30日,录取结果将于2017年8月公布。

  2.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的通知要求,“211工程”建设高校以外申请人网上报名后,由各高校的主管部门统一收集查验纸质申请材料,并整理单位意见电子版。纸质申请需由学校签名、盖章并出具审核意见。

  咨询电话:7626270、15217176269(646269);联系人:李老师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7年1月26日

 

最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