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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寒假前及寒假期间实验室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1-05 浏览次数: 16819 发布部门: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撰稿: 摄影: 初审: 复审: 终审:张殿波

校内各单位:

寒假将至,为切实做好实验室安全、仪器设备维护保养及教学用设备等申购工作,确保下学期实验教学正常进行,现将实验室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放假前各单位要全面检查、保养仪器设备,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报修,并安排人员配合维修工作。

二、各单位实验室要确保在放假前将仪器设备搬至有除湿设备实验室内,并安排人员进行抽湿工作(具体时间和签到方式另行通知)。

三、各危险化学品管理使用单位,要对所辖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情况进行排查,妥善保管好危险化学品。管控类危险化学品(易制毒、易制爆)不得存放于实验室内,一律放入试剂暂存室保管,其它危险化学品须按要求存放于相应的专用药品柜中。各相关单位根据排查结果,填写《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情况排查表》(附件1)和《实验室气瓶管理情况排查表》(附件2),于1月7日前提交纸质版同时发送电子版至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联系人:冯科全,联系电话7626387)。

四、寒假期间,药学与食品科学学院和化工与新能源材料学院要特别注意药品暂存室的管理工作,落实专人负责药品暂存室的通风、除湿、检查等工作,确保安全,并做好实验室废弃物暂存柜安全检查工作,记录备案。

五、各单位要提前与采购中心联系,安排人员配合采购中心落实下学期实验教学需要的仪器设备、低值易耗品和实验室改造等的采购工作,确保物品到货、实验室改造等准确、及时完成,保证教学之需。

六、各单位应根据下学年教学计划提前考虑教学仪器设备、实验室改造和教学用低值易耗品购置计划编制工作。下学期开学初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将组织制定2022-2023学年教学仪器设备、实验室改造和2022- 2023学年第一学期教学用低值易耗品购置计划。 

七、放假离校前关闭实验室水、电、气,锁好门窗,并按照学校保卫处的要求张贴封条。实验室主任须亲自组织检查,确保无疏漏。

八、各单位要指派一名假期间联系人,负责寒假期间实验室建设、维修、改造、抽湿和接待参观等工作,于1月7日前将联系人姓名、工号和手机号码(长号和短号),通过QQ发送给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李正鑫(联系电话:7626387/18993890836)。

九、寒假期间,非必要不使用实验室开展教学、科研等活动,特殊情况确需使用实验室时,使用申请须由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批,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审核,并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方可使用实验室。本校人员须按照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办理入校手续,严格执行学校安防及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外来无关人员禁止进入实验室。

 

附件1: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情况排查表.xls

附件2:实验室气瓶管理情况排查表.xlsx

 

 

 

 

珠海科技学院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22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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