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信息公开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暑假前及暑假期间实验室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6-26 浏览次数: 17555 发布部门: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撰稿:陈兰 摄影: 初审: 复审: 终审:

校内各单位:

暑假将至,为切实做好实验室安全、仪器设备维护保养工作,确保下学期实验教学正常进行,现将实验室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放假前各单位要全面检查、保养仪器设备,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报修,并安排人员配合维修工作。

二、珠海强降雨、台风等特殊天气频繁,放假前要加强实验室检查和做好防护工作,如发现门、窗等基础设施存在关闭不严、晃动等情况,联系相关部门进行封闭或固定,做好安全防范。特殊天气过后,各单位实验室在确保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及时安排人员对现场进行检查,如发现设施损坏,应及时进行临时处理,并联系相关部门维修。

三、放假离校前关闭实验室水、电、气,锁好门窗,并将所有门窗粘贴学校保卫处统一制作的封条。实验室主任须亲自组织检查确保万无一失。如有仪器设备需要24小时通电,各单位应将仪器设备集中存放,安排专人值班,保证安全,并将房间号报保卫处备案。

四、珠海气候潮湿,各单位实验室要确保在放假前将仪器设备搬至有除湿设备实验室内,并安排人员进行每周两次的抽湿工作,同时按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指定时间、地点签到。

五、实验室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易挥发物质和化学试剂及化学药品,所有实验材料一律登记入库。药学与食品科学学院和化工与新能源材料学院要特别注意药品库的管理工作,落实专人负责药品库的通风、降温、除湿等工作,确保安全,并做好实验教学产生的危险废弃物临时存放点定时安全检查工作,记录备案。

六、各单位要提前与采购中心联系,安排人员配合采购中心落实下学期实验教学需要的仪器设备、低值易耗品和实验室改造等的采购工作,确保到货物品、改造工程等准确、及时,保证教学之需。

七、各单位要指派一名假期间联系人,负责暑假期间实验室建设、维修、改造、抽湿和接待参观等工作,并于7月1日前将联系人姓名、工号和手机号码报给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王磊(联系电话:7626387)。

八、各单位应根据下学年教学计划提前考虑教学用低值易耗品购置计划编制工作,下学期开学初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将组织制定2019- 2020学年第二学期教学用低值易耗品购置计划。

九、暑假期间,如有需要在实验室工作的人员,请各单位统一将名单报保卫处备案,并确保遵守相关安防规定。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五日


最新动态